王丽坤老公嫖娼花费数百万,这和王丽坤什么关系?

文|庄志明律师

晚上看到一个新闻,直接把俺牙笑掉了。

据新闻:王丽坤老公詹浩礼涉嫌诈骗案昨日开庭,疑似受害人披露庭审情况:詹浩礼诈骗案涉及金额高达13.9亿,詹浩礼

背着王丽坤用这些赃款嫖娼,每次支付嫖资1万元到10万元不等,数额高达几百万

,詹浩礼对此供认不讳。

嫖娼的人是有名字的,叫詹浩礼,但全网新闻都用王丽坤老公,匪夷所思了。据说王丽坤都离婚了,还用王丽坤老公称呼确实不适合。

我笑在哪里呢?詹浩礼和王丽坤网传结婚是2019年,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也就两三年。詹浩礼嫖资数百万,假设以500万算,一次嫖的花费2万元,那么詹浩礼达到每周两嫖的程度,这频次够威猛了,王丽坤感觉不到吗?哈哈。可笑不可笑?

有自媒体8日爆料称“知名女星前夫詹某某以低价销售学区房为幌子,精心设计骗局,共诈骗近200户家庭将近9亿购房款,一直到前年年底落网,经过一年多的调查,该案于今日在北京开庭审理”。这里的詹某某显然就是詹浩礼。大概率是靠谱的信息。

詹浩礼以学区房为噱头骗人钱财,非常可耻;鉴于上当受骗的人因学区房上当受骗,我对他们的同情心严重下降,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活该,买个房就不能好好查查,听到学区房三字魂都丢了?都是房地产泡沫的罪魁祸首,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受害人也知道骗子詹浩礼肯定是还不了钱的,于是乎盯上了王丽坤,要求王丽坤为其前夫还钱。那么王丽坤要不要为其前夫承担债务呢?

对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规定,体现的是“共债共签”原则,这是通常原则。但需要明确的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是一个笼统概念,生活是一个大概念,不是满足于吃饱穿暖,吃饱穿暖那是生存,不是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为家庭美好生活产生的合理债务都可以算共同债务的。“合理债务”又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本文不赘述了。

另外关于一方“想象不到”的大额债务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存在除外情形,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此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共同”是大约的,而不是精确的,在具体认定上还是比较难的。

但王丽坤和其前夫关于共同债务这个问题上没那么难,只要王丽坤没参与其前夫的诈骗,王丽坤基本上就全身而退了,原因很简单——王丽坤的经济实力不存在依靠其前夫的“夫妻共同生活”。

尤其是数百万嫖资,王丽坤本身就是受害人,而不是其前夫嫖娼活动的受益者,更不需要承担因嫖资而产生的债务。

王丽坤几年前参加《星跳水立方》,全程素颜,王丽坤老公嫖娼花费数百万,这和王丽坤什么关系?从高台一跃而下。浮出水面后,宛若出水芙蓉,美得纯净而清澈。"素颜女神"的称号响彻江湖。

“素颜女神”嫁了个骗子,真的是眼睛瞎了,或许这就叫红颜薄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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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晶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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