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子公司拟签署再生水销售意向协议
7月29日晚,中原环保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下称“净化公司”)与郑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水务集团”)拟签署再生水销售意向协议,由净化公司向水务集团销售部分再生水,价格0.83元/吨,每日供应量不超过30万吨,估算每年再生水费约9088.5万元。
公告显示,水务集团为中原环保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子公司拟签署再生水销售意向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意向协议,两年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具体再生水供应事项以正式协议为准。若二年内未签订实施协议,则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
对于此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中原环保表示,净化公司有供应再生水的能力以及开拓再生水市场的意愿,水务集团在七里河堤里小清河连通综合利用水利工程项目建成后拥有向其周边输送再生水的优势和能力,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拓展再生水市场。
本次所签署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水务集团七里河堤里小清河连通综合利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期预计至2025年底,待项目建成后双方再行签订正式协议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本次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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